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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4-13 浏览次数: 313

各实习基地、各学院、各位实习学生:

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是医学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得作用。每年学校约有3000余名学生在省内外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为保证我校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学校要求各学院、各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的起居、交通、饮食等方面加强管理。特别是实习学生本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为此,学校提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以下几方面加以注意:

1、顺畅信息渠道、抓好安全教育。学院领导、学工办和班主任应定期了解各实习点情况,加强与各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班主任要及时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有条件的学院可组织人员前往实习单位进行实地察看、指导。各实习基地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及时通过实习组长了解实习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下河游泳、高空攀爬、未经批准私自在外住宿等安全隐患。必要时可根据单位自身特点,制定实习学生安全责任落实规定。

2、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各实习小组应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各实习组长应定期向学工办或班主任汇报全组实习、生活情况,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同时定期或及时向院科教科汇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习同学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带教老师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如需外出求职择业,要履行正常的就业假请销假手续,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行政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4、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实习同学在实习岗位上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在医疗工作中严格按实习生的职责办事;在操作医疗设备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注意防火、防盗。不违章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允许在宿舍里使用明火。同时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准带陌生人到实习单位,不准在宿舍留宿他人,不准将宿舍的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不准将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出门随时锁门,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在实处。

6、在求职择业中严防上当受骗。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要谨防就业骗局和陷阱,以及传销组织的诱骗,对从网上或亲友、同学处获得的就业信息应认真了解该单位的资质详细情况,谨防上当受骗。如用人单位提出先交押金、收走各种证件等无理条件,要及时和班主任、学工办老师联系,反映情况,特殊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7、注意交通安全。实习学生请假离开实习单位或外出择业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和各种证件,避免意外损失或损伤。

8、注意饮食卫生。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吃饭,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所有的实习生、毕业生都要把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感染放在自己日常生活的重要位置。

9、各实习基地、各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杜绝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类不良后果。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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