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12 浏览次数: 388

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我校护理学专业被列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本着“项目引领、目标管理、经费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为推进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决定开展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范围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2.申报对象主要面向护理学院及各附属医院以及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

3.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二、申报限额、立项数额与经费资助

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限报8项,第三附属医院(南京市中医院)限报4项,其他各附属医院限报1项。基于申报数量和质量以及评审结果,确定立项数额和资助经费。研究经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经费提供资助。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评审方式

1.初审。各部门、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初审,确定推荐课题。

2.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课题,由护理学院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版)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课题。

3.公示。对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立项的课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结题验收要求

1.课题组成员在科技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教育类期刊或大学(学院)学报发表论文1篇,论文要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资助项目(项目号:PPZY2015C258)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及项目编号。研究成果为非论文形式的可以其他物化形式申请结题验收,如专利、微课、网络课程、教学系统等。

2.本次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1710月~201810月。

3.结题验收时经费报销根据《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报销项目包括版面费、系统开发费、软件购买费、课程制作费、材料费、会议费等,不符合经费管理规定的项目不予报销。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护理学院(B12-509),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报课题需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并提交部门、学院或医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请推荐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文档名称:单位名称+护理品牌专业教改课题。

 

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9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璐     电话:025-85811649

电子邮箱:hulippzy@126.com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7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2.项目申

3.申报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17710


/accessory/2017_7/201771210294733.rar


通讯地址:江苏省仙林大道138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 B12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86(25)85811649 传真:+86(25)85811649

Copyright © 2011-2012 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