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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党员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2 浏览次数: 280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根据学校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中医大委组〔201833号)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相关文件规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出席中国共产党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112814:00

地点:护理学院B12-219阶梯教室

三、参会人员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全体正式党员

四、参会要求

1、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正式党员,要体现出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展现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每位正式党员要克服个人困难,积极参会,履行党员义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所在党支部书记签字报学院党委审批。

2、各支部于1126日(周一)12:00前,把《护理学院各支部参加党员大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院党委,统计表电子版发至nzyhldw@163.com

3、在召开党员大会当天中午13:45前,各支部要组织本支部正式党员入场完毕,同时把本支部正式党员到会情况及时告诉大会联系人刘湘。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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