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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开放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0 浏览次数: 637

关于公布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

2019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

开放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护理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建设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开放课题指南》的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网站公示,共确定立项课题42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请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认真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管理条例》、《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教学团队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申报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切实推进本科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题验收相关要求如下:

1.成果要求:课题组成员在科技核心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论文要与课题高度相关。研究成果为非论文形式的可以其他物化形式申请结题验收,如课题相关的微课、慕课、网络课程、“SPOC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项目等,出版或自编实践教学案例库、实践教材,获得软件著作权、专利等。

2.论文或成果署名: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或南京中医药大学某某附属医院。

3.论文或成果标注:凡由本专业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由“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和课题负责人共同享有。课题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鉴定证书以及其他成果,应标注: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开放课题资助项目及课题编号。

4.研究周期:20204月~20214月。

5.经费报销: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每项。课题验收时对于研究成果优秀的可追加经费配套。结题验收后可办理经费报销手续,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内容仅限:版面费、系统开发费、课程制作费、印刷费、材料费、差旅费、图书(软件)购置费、设备租赁费、会务费、校外人员劳务费、校外专家咨询费。不得支出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649;邮箱:hlppjxtd@126.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品牌专业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护理学专业创新实践教学团队

2020410



/accessory/2020_4/2020410131513472.xls



通讯地址:江苏省仙林大道138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 B12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86(25)85811649 传真:+86(25)858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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