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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2020年6月批次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9 浏览次数: 334

全体2020届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答辩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护理学院20206月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结果处理

1. 所有研究生的盲审意见将会反馈在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盲审查询-盲审结果下载栏目下。硕士研究生为2个盲审意见。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作以下补充说明:

1)研究生盲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研究生直接申请答辩。

2)研究生盲审意见出现2个“不合格,不同意答辩”,视为不合格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及学位申请,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

3)研究生盲审意见如果出现1个“不合格,不同意答辩”,研究生可以申请申诉复议,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一式两份、《护理学院研究生论文评阅书》一式两份,以及隐名纸质版论文两份,52214:00-17:00交至护理学院B12509再次进行专家复审。复议产生的邮寄费、评审费由研究生及导师负责。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复议,不得参与本次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后期处理同不合格论文处理方式。

4)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结合前面盲审专家评审意见、申诉理由以及论文质量等,对申诉论文是否合格给出评定结论。若专家组的结论均为“同意该生答辩”,则视为盲审通过;若专家组有一位专家的结论为“不同意该生答辩”,需在导师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交论文并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后,再次盲审,不参加本次答辩。请务必待复审结果通过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二、答辩申请资格审核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答辩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1.个人信息核对: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栏目下完善个人信息。相关个人信息将会和教育部研究生学籍联网,学生毕业后相关信息不得修改,请每位研究生务必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2.网上答辩申请:研究生于现场申请之前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答辩申请”栏目下完成网上答辩申请工作。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3.现场材料审核:申请前研究生需打印一份答辩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根据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纸质材料,并按序整理摆放,提交至审核现场。时间:525日全天;地点:B12509请各位同学按照指定时间申请,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

4.其他事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申请材料时,需一并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成绩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至邮箱wanghm_0811@126.com,文件命名为: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成绩(姓名+学号)。未提交成绩电子版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

5.因新冠疫情延迟提交论文或因盲审评议周期延长而无法如期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2020届毕业研究生,仍可参加毕业典礼,并于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毕业论文答辩

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研究生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526日至63完成。未经审核,私自答辩的视为无效答辩。

1.答辩专家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正高职称专家、一名外单位专家(指非我校及所有附属医院的教师员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秘书一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流程见附件。

四、  学位申请

答辩结束后,请全体研究生按科技档案卷内目录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1.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护理学院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护理学院3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院存档)。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3.时间:65日全天,地点:B12509

4.补充事项: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4张纸质版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至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港澳台及留学生请提交至国教院),各培养单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拍照补拍地址:洪武路166号洪武公馆408室,025-84506946,周一至周六10:00--17:00

五、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22日下午14:00-17:00

提交盲审异议复议表

524日前

完成个人信息审核,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525日全天

答辩申请现场审核

526-63

各导师自行组织答辩

65

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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