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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2023年6月批次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浏览次数: 822

全体2023届研究生、导师:

为高效有序做好护理学院20236月毕业研究生(含同等学力)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博士预答辩申请

515日前

硕、博士答辩申请现场审核

520日前

毕业答辩

530日前

学位申请审核

531-62

分学位委员会会议

66日(暂定)

二、具体要求

(一)答辩申请和审核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答辩申请前,请研究生务必与导师确定答辩安排,确定答辩专家和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1.学生网上答辩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未进行网上申请者,不得参加现场审核。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

2.学院现场材料审核:研究生需打印一份答辩申请材料清单,根据清单中的各项内容自查申请答辩纸质材料,并按序整理摆放,提交至B12509审核现场。请按照指定时间申请,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

(二)毕业论文答辩

通过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未经审核,私自答辩的视为无效答辩。

1.研究生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

2.答辩专家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正高职称专家、1名外单位专家(非我校研究生导师)。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单数)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名(非我校研究生导师)。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1名。答辩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结束后,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答辩结果录入

(三)学位申请审核

1.学生网上学位申请:答辩结束后,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2.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研究生按“科技档案卷内目录”,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护理学院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科研成果审核。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院现场审核。

3)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护理学院3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院存档)。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提交具体事项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以上如有调整,将在本通知中更新。

 

相关附件请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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